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2日讯 “事实证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又一场土地使用制度的重大变革,契合了时代发展,顺应了林农期盼,奠定了山区林区共同富裕的基础。”在今天国新办举行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新闻发布会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唐芳林如是说。
20多年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接续递进,成果持续巩固深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力有序、纵深推进。唐芳林谈到,各地围绕“林改四问”,积极探索、创新作答,努力交出合格答卷,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是完成了“明晰产权、承包到户”。围绕回答“山要怎么分”,开展集体林地确权颁证。全国发放林权证1亿多本,初步实现“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