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网获悉,《广州市工业用地使用权租赁、先租赁后出让和弹性年期出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挂网公示。该《办法》通过增加“租赁”的供应方式,明晰土地使用权权能,优化弹性出让年期设定,增加提前续期或租赁转出让规定,进一步健全广州工业用地土地供应和土地有偿使用体系。
在工业用地供应方式上,《办法》增加了“租赁”的供应方式,进一步健全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赁后出让、弹性年期出让等供应体系,支持工业企业选择适宜的用地方式,强化土地要素保障,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办法》还进一步明晰了各供应方式在土地出让或租赁期间的不动产登记及转让、转租、抵押等有关要求。《办法》明确,工业用地使用权租赁的租金起始价应与出让价相均衡,最低租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的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最低价折算的租金标准。土地租金在租赁期间不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