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报告网![登录] [注册]

财政部等三部门印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进口税收政策

  证券时报网讯,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通知称,为支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消防救援装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通知印发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已进口的装备所缴纳的进口税款,符合本政策规定的,依申请准予退还。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我要投稿 版权投诉
  1. 标签 财政
  2. 机构、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寻求合作>>
财政行业标签

Rw**ce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关注 私信

报告咨询

  • 400-817-8000全国24小时服务
  • 010-5824-7071010-5824-7072北京热线 24小时服务
  • 059-2533-7135059-2533-7136福建热线 24小时服务

如您想投稿,请将稿件发送至邮箱

seles@yuboinfo.com,审核录用后客服人员会联系您

机构入驻请扫二维码,可申请开通机构号

Copyright © 2025 baogao.com 报告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闽ICP备09008123号-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