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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住房公积金自动划账服务不再受三年有效期限制

  记者11月1日获悉,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称,自2023年11月1日起(含当天),职工以在佛山市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为由办理提取,并开通自动划账服务的,自动划账服务不再受三年有效期限制,按照划账时间间隔规定(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每隔一年划账一次,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每隔半年划账一次)进行划账,直至职工不再符合提取条件(如提取额度已满或房屋产权发生变更等)为止。

  常见问题解答

  1.原已开通自动划账服务的,三年的有效期是否会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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