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是大都会地下轨交网络的真实写照。为了赶时间,一些行色匆匆的乘客,有时会无视不断闪烁的屏蔽门警告灯,抢灯冲门,只为不错过上、下地铁的时间。
然而,事故一旦发生,人们只能追悔莫及。近日,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对外公开了这样一起典型案例。为了赶时间,上班族何先生,在下车过程中被地铁车厢门夹住脚踝,屏蔽门夹住了肚子,导致受伤误工。
事发后,何先生将地铁运营公司告上了法庭,认为其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为追求运营效率,设置畸短的下客时间,致使行人受伤,要求赔偿。经审理,上海铁路法院对何先生的诉讼请求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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