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沈阳市人大常委会11月30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消息,《沈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沈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由沈阳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经辽宁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批准,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制定《沈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沈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是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的重要项目,据悉,这两部地方性法规的出台,对于沈阳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全面提升城市品质,推动新时代沈阳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具有重要意义。
沈阳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孟昭贵表示,这两部地方性法规的出台,是各方面坚持党对立法工作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本着对立法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通过共同努力、团结协作、密切配合所取得的积极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