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发布市场监管部门“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典型案例(第一批)显示,截至2023年10月底,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茶叶生产经营单位29万家,责令改正3156家,立案查处333起,第一批典型案例共20起。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信息显示,部分商家因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且拒不改正的行为,被罚款1000元—3000元不等。其中,扬州宏昌茶叶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过度包装的碧螺春(生产日期:20210428、净含量100克×2),2022年1月被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市场监管局责令改正。2023年4月至6月间,市场监管部门在监督抽查中,先后三次发现上述公司在不同时间生产经营的碧螺春、金骏眉两款茶叶包装空隙率超标等。该公司被罚款2000元。
2023年9月22日,浙江省平阳县市场监管局发现平阳县福道家茶叶经营部销售的白毫银针茶叶礼盒(净含量/规格:250克),由外向内分别为透明塑封层、方形木盒、半透明塑料包装袋、陶瓷罐、茶叶袋塑封层共计五层包装,当场要求当事人停止销售并下架相关产品。但2023年10月7日,复查发现当事人仍在销售上述茶叶礼盒。该当事人被罚款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