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官微12月8日消息,为支撑相关生态环境质量标准、风险管控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近期,生态环境部发布《土壤和沉积物 19种金属元素总量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 1315-2023)、《水质氨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 195-2023)、《水质总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 199-2023)、《水质硫化物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 200-2023)、《固定污染源废气丙烯酸和甲基丙烯酸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HJ 1316-2023)、《环境空气和废气 6种丙烯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 1317-2023)、《区域环境空气臭氧自动监测质量评估技术要求》(HJ 1318-2023)、《环境空气监测臭氧传递标准校准技术规范》(HJ 1319-2023)、《生态遥感地面观测与验证技术导则》(HJ 1320-2023)等9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土壤和沉积物 19种金属元素总量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 1315-2023)为首次发布,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19种金属元素总量的测定。与现行相关监测标准相比,本标准具有可测定金属元素种类多、灵敏度高、易于推广等优点,可支撑《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等标准实施。
《水质氨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 195-2023)、《水质总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 199-2023)、《水质硫化物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 200-2023)等3项标准均为第一次修订,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氨氮、总氮和硫化物的测定。与原标准相比,3项标准增加了试样制备、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条款,完善了干扰和消除、标准曲线建立等内容,可支撑《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等标准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