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 王继发 蒋俊伟)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动态管理,持续巩固创建工作成果,12月7日—8日,四川省乐山市食安办带队,对乐山市被省食安委命名为第三批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的市中区、五通桥区、峨眉山市、夹江县开展2023年度跟踪评价工作。
跟踪评价工作组在各示范县(市、区)召开跟踪评价见面会,听取示范县(市、区)工作情况汇报。会后,分6个工作组开展现场检查,通过明查暗访等方式,按照《四川省食品安全县(市、区)评价细则2022版》,对食品安全状况、食品安全党政同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8大项、65个指标进行了逐项评分。
跟踪评价工作组指出,做好跟踪评价工作是进一步深化示范创建的成果,更有力地推动乐山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