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针对专业养老保险公司的首份专项监管规定正式出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养老保险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拟从机构管理、公司治理、经营规则、监督管理等多方面加强养老保险公司监管,规范养老保险公司经营行为,引导养老保险公司聚焦主业,助力我国养老金融创新发展。
与2023年年初发布的《养老保险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相比,此次《暂行办法》将“健康保险”的表述改为“长期健康保险”,这意味着养老保险公司未来不能再经营短期健康险业务。除了暂停短期健康险业务外,此次《暂行办法》还要求养老保险公司“不得受托管理保险资金和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根据养老保险公司年报数据,目前部分养老保险公司中的健康险业务收入占原保险保费收入比例较高,个别公司甚至达到七成以上。多位养老保险公司业内人士对记者分析表示,此次新规落地将促使部分养老保险公司战略目标、内部架构、产品结构、人员配备等发生重大变动,影响很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