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务院批复同意的《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前海总规》)发布翌日,广东省明确,前海将迎来新一批81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
12月22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实施的决定》发布。为全面深化前海合作区改革开放,省政府决定将81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前海管理局在前海合作区实施,自2024年1月20日起施行。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梳理发现,此次调整的81项省级事权分为委托类(79项)、下放类(2项)。委托类事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