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吴晓娴通讯员/叶金鑫卓宇腾)近日,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和规范收费行为的通知》(下称《通知》),就有关事项再次重申,切实规范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及收费行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规范管理。其中提到,未提出申请或者申请未予批准的,各全省性社会组织一律不得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禁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或者变相收费。
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大对社会组织评选评奖活动和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大处理处罚力度。
《通知》指出,各全省性社会组织要充分认识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评选评奖活动和收费行为的重要性,准确把握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适用范围、申报条件、审批机制、程序要求、禁止情形、监管体制、违规处置、荣誉撤销等规定。《通知》特别强调,各全省性社会组织要严格按照《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提出申请;未提出申请或者申请未予批准的,一律不得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