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10万吨油,被国泰之星(BOREY G)号从海外运到青岛,以“其他燃料油”(税则号:27101929)的身份报关入境,再通过管道输送到东营,最终进入山东胜星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星化工”)的炼厂,显露出其“原油”的真实效用——用于炼化,而非燃烧。
至此,这些假“燃料”真“原油”,成功突破了我国原油进口管理制度,变成炼厂生产的重要原料,并进一步加工生产出汽柴油等成品油产品。而以“其他燃料油”身份报关入境的油品,数量激增:2023年10月单月的进口量,超过了2022年全年进口总量。
《中国经营报》记者调查发现,胜星化工的上述路径,在2023年成为进口油闯关新秘籍:即以“其他燃料油”的名义进口用于炼化的原油,而之前这类商品的品名叫做“稀释沥青”,但其在2023年4月被海关总署税收征管局(广州)出台内控标准加强监管后,进口量暴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