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既有改革探索、固化经验做法,1月25日北京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把这些年科创中心建设中一些带有试点性的改革创新政策、比较成熟的经验做法,以法规形式进行定型。这部《条例》既是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保障法,也是北京科技创新的基本法。对产业发展而言,财政性科技投入、人才引进力度等均是亮点。
经费:加大财政性资金投入
“从法规先行创制功能看,《条例》引领新一轮先行先试改革,具有不少创新突破点”。1月25日,在北京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的新闻发布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办主任孟繁华总结道。以财政性科技投入增速为例,《条例》提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大财政性资金投入,统筹科技创新全过程,保持财政科技经费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