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出台产业工人购房补贴政策,内容包括团购优惠、首付缓付、月供垫付。其中,鼓励企业预发工资交购房首付、可申请专项基金垫付月供等补贴条件引起热议。2月20日,海报新闻记者搜索发现,“兴文发布”已将该条政策推文删除。记者从兴文县宣传部了解到,具体政策如何实行需要等待房管部门的落地。
记者注意到,兴文出台的购房补贴政策中,首付缓付政策是由兴文县住建城管局设立基金专户,兴文县财政投入3000万元建立产业工人购房专项基金,为产业工人提供购房保障。在兴文县空铁新区企业连续工作满6个月,在购房时可享受首付缓付优惠,首付缓付比例不超过50%,总额不超过10万元,总时限不超过2年。其缓付部分经申请由专项基金垫付,1年内免息,超过1年按银行同期贷款计息。同时鼓励企业预发工资交首付。
据界面新闻报道,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首付比例一般由银行制定,很少由财政或地方政府干预。此次鼓励企业预发工资,可以理解为是引导属性,具有创新性,“一般各地很少会在首付款方面有各类突破性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