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之后,我国地方政府债券和国债相继纳入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指标。这一举措符合社会融资规模统计定义和设计初衷。修订后的社会融资规模不仅可以比较全面地反映货币政策传导,而且能够多维度体现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协调配合,还更加完善地刻画了金融与经济的关系。指标统计口径修订在国际上是常规操作,旨在提高宏观调控的精准度。在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配合之下,纳入政府债券的社会融资规模已成为我国经济回升向好的先导指标。
政府债券符合社会融资规模统计定义和设计初衷
社会融资规模指标问世13年来,已为各级政府、市场人士与学术界所熟知和高度关注。从定义上看,社会融资规模增量是指一定时期内(每月、每季或每年)实体经济从金融体系获得的资金额。这里的金融体系为整体金融的概念:从机构角度看,包括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从市场角度看,包括信贷市场、债券市场、股票市场、保险市场及中间业务市场等。社会融资规模的统计口径包含两个维度:一方面是金融机构的资产,主要体现为新增贷款对实体经济的资金支持;另一方面是通过金融市场的发行方,实体经济以直接融资方式获得资金,主要表现为股票、债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