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继敏
“3·15”晚会曝光相关问题产品后,安徽省农业农村厅第一时间进行专题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抽查工作,紧盯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生产源头、责任落实、经营销售三大环节,压实责任,规范屠宰生产和生猪调运秩序,有效打击私屠滥宰、生猪非法调运和不合格肉品上市销售等行为,保障上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
强化生产源头环节监管,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分工明确。抽调人员分 4个组,对全省 16个市的部分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抽查。抽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查看企业是否存在不遵守屠宰操作规程,不按规定摘除、修割及无害化处理甲状腺、肾上腺和病变淋巴结、病变组织等不可食用部分,违规流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出借、转让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或者标志牌,屠宰全过程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出厂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者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产品,对生猪注水注药,屠宰病死猪,接收未经指定通道运入本省的生猪等情况。督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落实其作为猪肉产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严把生猪屠宰过程中的消毒、入场、宰前检疫、出场“四道检疫关”,加大对屠宰企业日常监管力度,严格落实“一品一码”追溯管理,确保屠宰场的卫生安全和工艺规范。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屠宰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