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深交所消息,3月29日,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业务规则》(以下简称《ABS业务规则》)以及《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1号——定期报告》《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2号——临时报告》《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3号——信用风险管理》三项配套业务指引(以下分别简称《定期报告指引》《临时报告指引》《信用风险管理指引》),稳步构建以业务规则为核心、业务指引为主干、业务指南为补充的资产支持证券业务规则体系。
资产证券化业务稳步发展盘活存量功能日益凸显
深交所坚持以对接国家战略、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为导向,积极促进资产证券化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动应收账款、融资租赁债权、不动产等基础资产类型发行ABS,支持鼓励企业发行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数字经济等创新品种ABS。截至目前,深市资产支持证券累计发行规模超2.49万亿元,大类基础资产类型齐全,特色基础资产类型突出,已成为债券市场助力实体经济盘活存量资产、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的重要工具。为推动资产证券化业务高质量发展,完善自律监管要求,加强投资者保护,深交所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总结前期监管服务经验,持续优化交易所债券市场制度供给,制定并发布业务规则和配套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