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本地媒体曝光上海嘉定、闵行两区的多个经适房小区依然存在“中介和二房东收集空置房源违规放租”情况,而对于今年2月初媒体曝光的“400套经适房违规出租”问题,当地有关部门承诺的“深入查处”并没有产生实际效果。4月12日,有关部门再次对涉事地方经适房小区及周边中介展开摸排及整治,并表态将进一步深挖。
问起来就是整改好了,但实地去看一眼,却是一切如旧,房子还是在放租。甚至有房东被执法人员问到“既然申请了这套面向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75平方米的经适房,为何不用于自住”时,得到的答案居然是“这么小的房子不够住,早知道这么小当初就不会去申请”……听起来怎么都不像缺地方住的人,却手握房源肆意放租。
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已经如此寻常,依然匪夷所思。本来经济适用房就是面向符合规定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保障性住房,其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提供,按照上海市相关规定,购房者只拥有有限产权,五年内不得转让或出租。但将稀缺的经适房拿到手后放租,不光是这次事发的地方,恐怕已经不是个别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