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旧村庄旧厂房旧城镇改造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正式印发,将于5月15日起施行。《实施办法》延续探索开展“三旧”改造工作,特别在城中村改造新旧模式交替衔接的当下阶段,对“三旧”改造作出了最新的明确指引。
自2009年以来,广州市陆续出台了《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及旧村庄、旧厂房、旧城镇更新实施办法等配套文件的“1+3+N”系列文件,对于推动全市以“三旧”改造为核心的城市更新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此前文件相继到期的基础上,本次出台新《实施办法》吸取此前项目开展经验,并对正处于政策调整期的广州市“三旧”改造项目,给予新的支持和指引。同时,对于已启动的既有改造项目,在改造模式、改造程序等方面保持原有政策的延续性与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