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份,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到2025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基本建立,全域覆盖、精准科学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初步形成。到2035年,体系健全、机制顺畅、运行高效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全面建立,为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提供有力支撑。为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科学指导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提供行动指南。
一、生态环境管控关键在于源头预防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加快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资源压力较大、环境容量有限、生态系统脆弱的国情没有改变,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内生动力不足,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的基础还不牢固,污染物和碳排放总量仍居高位,部分区域生态系统退化趋势尚未根本扭转,美丽中国建设任务依然艰巨。同时,我国生态系统复杂多样,生态环境问题在不同区域、流域有很大的差异。本次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意见出台,是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关键在于源头预防,为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推行绿色发展,实施差异化精准管控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