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办法》共4章32条,将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这对于规范金融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掌握好金融监管处罚尺度和行政处罚范围,确保我国金融监管行政处罚的准确性、公正性、效率性和可操作性,将起到有效推动作用。
具体来说,准确性,就是要求金融监管部门在对金融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时不偏不倚,恰如其分。《办法》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明确了在处罚裁量权的行使时,应当遵循处罚法定、过罚相当、程序合法等基本原则;《办法》还对减轻、从轻、适中、从重处罚的基本内涵进行了细化,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的适用情形。这对金融监管机构准确“执法”、消除社会各界诟病、提高金融监管权威性和社会声誉等都将起到重要作用。
公正性,就是要求金融监管部门在对金融机构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时,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办法》科学界定了“从旧兼从轻”、处罚时效认定等适用规则,以保障金融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稳定性;《办法》特别强化了自身约束,对于在行使处罚裁量权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这一规定将有助于提高金融监管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对金融监管机构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都将起到有效的约束作用,防止行政处罚权的滥用对金融机构造成伤害,也避免给金融监管部门带来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