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八部门2日联合发布了《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要求在招标投标领域,未经公平竞争审查或者经审查存在排除、限制竞争情形的,不得出台有关政策措施。业内专家表示,审查规则填补了招标投标领域审查制度的空白,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有利于促进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有利于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旨在从源头减少排斥、限制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我们制定招标投标领域的公平竞争审查规则,主要是对行政机关制定的招标投标领域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各类政策举措,是否存在排除或限制竞争情形进行审查评估。希望借此给广大的民营企业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稳定、可预期的市场环境,从而促进民间投资的发展壮大。”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有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