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城市楼市“限购令”的优化,终于“动刀”社保与完税。5月27日,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规划资源局、市税务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优化非沪籍居民购房条件,缩短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单身人士购房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年限,扩大购房区域。此外,调整相关政策口径,取消离异购房限制,调整住房赠与规定,支持企业购买小户型二手住房用于职工租住。
优化离异、非沪、企业购房限制
《通知》提出,将对非沪籍居民购房所需缴纳社保或个税年限从“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调整为“连续缴纳满3年及以上”;新城以及南北转型等重点区域的非沪籍人才购房相应从“连续缴纳满3年及以上”调整为“连续缴纳满2年及以上”,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的非沪籍人才购房继续执行“连续缴纳满1年及以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