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消防救援局5月30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消防救援局新闻发言人、政策法规司高级指挥长刘激扬介绍,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的火灾呈多发、频发趋势,国务院专题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成立了全国整治工作专班,各省各部门均印发了实施方案。比如天津、贵州、青海、新疆等地,推动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纳入了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等民生工程共同实施。
刘激扬介绍,近三年,电动自行车火灾的平均年增幅高达20%,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了较大损失。对此,国务院专题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成立了全国整治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就设在国家消防救援局。行动部署以来,各省各部门均印发了实施方案、召开了部署会议、成立了实体化的运行专班。主要工作进展是:
一是完善了标准要求。工信、市场监管部门制定发布了强制性国标《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会同消防部门印发了《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和公告管理办法。消防部门对建筑架空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做出了要求。河北、内蒙古、黑龙江、江西、湖南、陕西、新疆等地,启动了制修订地方法规标准,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安全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