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方案提出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科学合理确定新能源发展规模,在保证经济性前提下,资源条件较好地区的新能源利用率可降低至90%。“十四五”前三年节能降碳指标进度滞后地区要实行新上项目非化石能源消费承诺,“十四五”后两年新上高耗能项目的非化石能源消费比例不得低于20%,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提高比例要求。加强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交易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2024年底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
然而,绿证、绿电和碳市场领域如何避免绿证和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的重复使用、如何建立统一的绿证市场标准和监管机制、如何通过合理的制定和调控绿证价格机制来提供可再生能源利用率等一直是亟须解决的课题,针对绿电和绿证大规模引入后如何减少企业碳排放等相关问题,新京报零碳研究院近日采访了中国节能协会副秘书长兼碳中和专业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张军涛。
张军涛表示,在当前的政策背景下,绿证、绿电和碳交易三个市场在规则上各自独立,但针对绿电、绿证与碳机制,国际绿证与碳机制是可以共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