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微信公众号发布消费警示称,“特供酒”属于违法商品,市场上流通的“特供酒”均为假酒。消费者应从观念上拒绝“特供酒”,不给不法分子留空子。
近年来,一些不法生产经营者制售“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酒品,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严重损害党政机关和军队形象。全国市场监管系统近期开展了“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售“特供酒”违法行为。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提醒,要正确认识“特供酒”本质。“特供酒”“专供酒”“内供酒”等都属于违法商品,往往是将小酒厂、小作坊生产,成本低廉的白酒,经过包装进行虚假宣传而成。市场上流通的“特供酒”均为假酒,是不法分子扰乱市场秩序的“工具”,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同时,还可能会损伤消费者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