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自然资源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普查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发布。《通知》明确,按照普查基础良好、对象覆盖全面、具有区域典型性的原则,选择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西藏、青海等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作为试点地区,以县域为单元,开展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普查试点工作。
据统计,“十四五”以来,我国风电和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年均增长超过1亿千瓦,实现跃升式快速增长。截至2023年12月底,我国风电和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分别达到4.4亿千瓦和6.1亿千瓦,占全国电源总装机的36%。
“但与‘双碳’目标的要求相比,发展任务还非常艰巨,必须统筹好风光、土地、电网等相关要素保障。”谈及试点工作的背景,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亟须开展资源普查,摸清我国风电和光伏发电等新能源资源底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