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部关于技能人才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广东省技能人才发展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制造业大省广东率先出台法规,直指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中的种种隐形“天花板”现象,用立法的刚性约束推动破解技能人才发展的瓶颈问题,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制造业当家提供保障。
近年来,我国技能人才培养成效显著,但缺口较大,特别是高技能人才与产业需求间的结构性矛盾日益凸显。只有打开人才成长空间,才能打开产业发展新空间。如广东拥有技能人才1979万人、高技能人才690万人,均居全国前列,但仍难以满足孕育新产业、提升传统产业的需求。因此,在围绕新质生产力布局产业链的同时,务必着力完善技能人才培养和使用机制。
今年年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发布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提出用3年左右时间新培育领军人才1.5万人次以上,带动新增高技能人才500万人次左右。目标能否实现,取决于新举措能否解决束缚技能人才发展的老问题——谁愿成才?谁来育才?如何用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