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报告网![登录] [注册]

《广东省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县)评估办法(试行)》正式印发 新建公共交通设施应符合无障碍要求

  羊城晚报讯记者范晗越报道:7月5日,记者从广东省住建厅了解到,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广东省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县)评估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估办法》)已于近日印发。

  《评估办法》共包括8个部分和3个附件,在明确评估程序、内容和时间安排的同时,在国家相关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广东省实际进一步细化了评估方法、评分标准和评定材料,使评估过程更加具体和可操作。附带的3个附件详细规定了评分细则表、评估评分表和评选材料表,细化了国家“安全便捷”“健康舒适”“多元包容”3个维度,共19项考评指标的具体考评对象、评估方法、评分标准和计分细则。

  例如,在“安全便捷”维度,全国标准中包含底线指标“符合无障碍要求的新建道路数量占新建道路总数比例的100%”,在此基础上《评估办法》对该项标准的考评重点进行了说明,要求无障碍设施包括:缘石坡道、盲道、无障碍电梯等,同时无障碍设施应当不妨碍流线通行。公共交通设施方面,《评估办法》明确新建公共交通设施应100%符合无障碍要求,应为需求乘客设置连贯的无障碍通行流线和设施。同时,既有公交设施也应当进行无障碍改造,并在达标率达60%后予以评分。

我要投稿 版权投诉
  1. 标签 交通设施
  2. 机构、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寻求合作>>
交通设施行业标签

清风**作伴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关注 私信

报告咨询

  • 400-817-8000全国24小时服务
  • 010-5824-7071010-5824-7072北京热线 24小时服务
  • 059-2533-7135059-2533-7136福建热线 24小时服务

如您想投稿,请将稿件发送至邮箱

seles@yuboinfo.com,审核录用后客服人员会联系您

机构入驻请扫二维码,可申请开通机构号

Copyright © 2025 baogao.com 报告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闽ICP备09008123号-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