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层加大了对大股东和相关第三方的处罚力度,就应该建立补偿基金和救市基金。补偿基金在先,救市基金在后,在股市发生波动时,单凭杯水车薪的由罚款建立的救市基金是救不了市的,救市基金的大头还是应该有另外的财源支持。
近日,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时表示,中国证监会高度重视提升财务造假违法违规成本和涉及的投资者保护工作,积极推动构建行政执法、民事追责、刑事打击“三位一体”的立体化追责体系。在立法层面上,推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对违规信披公司和责任人的罚款上限由60万元、30万元大幅提升至1000万元、500万元,对欺诈发行的罚款上限由募集资金的5%提高到1倍。
财务造假毁坏资本市场诚信基础,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打击资本市场财务造假是证券监管执法一以贯之的重点。随着执法力度的加大,打击和防范财务造假也面临一些新的形势和问题。例如,财务造假的隐蔽性、复杂性显著增加,加大了发现和查处的难度。特别是在近期查处的不少案件中,第三方配合造假问题显现,并且引发了市场的高度关注。同时,中国证监会现行监管执法体制机制已运行多年,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变化。与市场各方的期待相比,惩治力度和综合效果还不够。整体而言,造假公司仍是少数,上市公司群体始终是我国企业的优秀代表。但财务造假对市场信心的影响很大,对投资者利益的损害也很大,亟需各部门、各地区多管齐下形成合力,重拳整肃、坚决遏制。同时,也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深化公司治理,压实中介机构的责任,增加基础制度供给,从源头防范造假事件的发生。《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共20项,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第二部分是主体内容,第三部分是落实保障。主体部分共提出五方面的17项具体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