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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典型

  最高人民法院2日发布依法惩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典型案例,进一步明确裁判标准,提升案件审判效果。据最高法介绍,这几个案例有效回应实践中存在的危害公共安全刑事案件法律适用、刑事政策把握方面存在的问题。

  “李某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被告人从建筑物高层上先后将空啤酒瓶、玻璃杯扔向学校操场,且在抛掷啤酒瓶时已经看见楼下系学校操场、有学生正在操场上锻炼,造成被害人重伤,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该案涉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问题,明确了高空抛物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标准。

  “王某岗破坏易燃易爆设备案”破坏正在使用的油气设备盗窃油气导致发生火灾的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同时构成盗窃罪的应择一重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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