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对中国工商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发布了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两份行政处罚文书共列出8项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主要涉及理财资金投资管理、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两大方面问题,合计罚款1390万元,来自分支行的12位相关责任人也被作出处罚。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慎
在第一份行政处罚文书(沪金罚决字〔2024〕95号)中,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因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严重不审慎,贷款资金最终流入资本市场;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严重不审慎,贷款资金最终用于购买理财;以贷收费;质价不符共四项违法违规事实,被合计罚款3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