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近日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国家邮政快递枢纽布局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7年,初步建成30个左右国家邮政快递枢纽,在全国形成示范带动作用。到2035年要在全国布局80个左右国家邮政快递枢纽,包括15个左右全球性国际邮政快递枢纽、20个左右区域性国际邮政快递枢纽、45个左右全国性邮政快递枢纽,每个枢纽可因地制宜布局建设1-3个国家邮政快递枢纽功能区,枢纽功能区由相应城市承载。同时,还要依据城市战略定位、辐射集聚作用、邮件快件处理能力等基础构成,统筹考虑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区域经济发展、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等需要,结合邮政快递企业现有枢纽格局,在全国选取100个左右国家邮政快递枢纽承载城市。
指导意见提出,建设国家邮政快递枢纽城市布局要满足畅通全球贸易流通和国内大循环的寄递需求,依托重点航空、铁路、公路口岸和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等,布局全球性、区域性国际邮政快递枢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