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只要每单5元的快递费,却给自家公司上报为8元一单,作为经办员工从中“赚取”每单3元的差价……这样的“便宜”可千万别占!近日,重庆市大足区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门办结一起职务侵占案,该案中两名被告人吴前(化名)和盛亮(化名),就是以这样的方式侵占138万余元。近日,大足区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盛亮、吴前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分别处罚金7万元。
盛亮为某家居公司派驻在大足区仓储部的负责人。2022年10月,为了应对“双十一”期间暴涨的订单,他决定多联系几家物流公司以便正常发货,期间某商贸有限公司给出了5元一单的“超低”报价。盛亮对这一报价非常心动,产生了要中饱私囊的想法,于是找到了仓储部另一负责人吴前商量,二人暗地里商定以每单8元的基础单价向家居公司上报,并瓜分由此产生的3元运单“差价”。
原本两人以为此事“神不知鬼不觉”,没想却因另一起案件而“拔出萝卜带出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