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微信公众号“昭通市人民政府”9月9日消息,云南省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文件提出,妥善处置存量土地。对于2024年3月31日之前供地、目前尚未开发或已开工未竣工的闲置存量土地,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妥善处置。
一是房地产企业有能力继续开发的闲置土地,要鼓励支持房企主动适应市场需求继续开发,相关部门要按规定适当放宽分期开发和价款缴纳等要求,依法合理免除因自然灾害、疫情导致的违约责任。
据微信公众号“昭通市人民政府”9月9日消息,云南省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文件提出,妥善处置存量土地。对于2024年3月31日之前供地、目前尚未开发或已开工未竣工的闲置存量土地,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妥善处置。
一是房地产企业有能力继续开发的闲置土地,要鼓励支持房企主动适应市场需求继续开发,相关部门要按规定适当放宽分期开发和价款缴纳等要求,依法合理免除因自然灾害、疫情导致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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