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信托投资者遇到了一种新型行业纠纷,一些特殊资产债权信托被包装发行,在产品设计上利用事务信托的产品特点,将投资风险转嫁给投资者。
该类事件的基本经过为:一家个人控股企业疑似和一个不良资产公司合作,发行特殊资产债权信托。在该产品中,信托公司为事务管理,信托资金投向某不良资产公司的不良资产包,前述个人企业通过三方销售渠道打着信托公司的旗号去募集资金,但实际产品却不是信托公司主动管理的产品。信托产品到期后,不良资产包无法收回,信托财产发生损失,追溯无门。
界面新闻查阅相关产品发现,涉该项业务的有渤海信托、山西信托、国民信托等多家信托公司。信托产品合同条款明确不承担积极主动管理职责,仅承担一般信托事务的执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