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向保荐机构下发创新性评价专刊,就如何开展拟上市企业创新特征信息披露及论证作出引导。
10月14日,澎湃新闻获悉,北交所下发了最新一期《发行上市审核动态——创新性评价专刊(总第11期)》(简称“《审核动态》”),表示发行人申报在北交所发行上市的,建议参照本期审核动态,充分论证说明其是否符合北交所定位,保荐机构应当充分审慎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审核动态》表示,申报在北交所发行上市的,发行人报告期内应当具备基本的创新投入或产出,充分披露其创新特征,结合客观依据论证是否通过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模式创新及转型升级等创新方式,增强核心竞争力,促进业绩增长,提升抗风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