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将进一步规范非法采矿采出矿产品价值、非法采矿或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认定,以做好矿产资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第一财经记者从自然资源部了解到,该部研究起草的《非法采矿采出矿产品价值、非法采矿或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认定办法》)和《非法采矿采出矿产品价值、非法采矿或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调查核算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已开始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据起草说明介绍,非法采矿采出矿产品价值、非法采矿或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认定,是矿产资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重要环节。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对于非法开采的矿产品价值、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是否属于破坏性开采方法难以确定的,依据省级以上政府国土资源等主管部门出具的报告,结合其他证据作出认定。
购物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