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记者从北京市政府官网获悉,《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到,民办学校应当建立完善教学管理制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办学模式、育人方式、特色课程建设等教育改革,运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手段推动教学管理、育人评价创新发展,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发文显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同等法律地位,鼓励支持民办学校提供高质量教育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教育需求。健全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制度措施。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民办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教育发展专项规划,落实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同等法律地位,保障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鼓励民办学校参与首都教育对外开放,服务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至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