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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之后 北京也出手了: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12月1日起施行!

  上海之后,北京也出手了。

  11月18日晚间,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宣布,北京市将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通知》明确,北京市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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