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苏州工业园区开发建设30周年之际,商务部印发《支持苏州工业园区深化开放创新综合试验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支持措施”),通过14条措施锚定园区未来五年发展目标,从顶层设计上为园区“赋能”。
支持措施提出,要推进重点领域深化改革扩大开放,鼓励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内符合资质的医疗机构按相关规定开展免疫细胞、干细胞和基因治疗等生物医药前沿领域临床研究,支持按相关规定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
鼓励江苏省、苏州市进一步优化有利于苏州工业园区医疗装备创新发展的政策环境,在研究推动医疗机构支持创新型医疗设备采购应用、迭代升级等方面先行先试。以我国加入药品检查合作计划(PIC/S)等为契机,推动苏州工业园区有条件的企业高质量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助力创新药品“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