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2月31日电根据宁夏证监局在2024年12月31日发布的公告,宁夏恒御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人员丁虎和李翔受到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原因主要是由于该公司及丁虎和李翔在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
具体违规情形包括:未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及时填报并定期更新管理人及从业人员的有关信息;未妥善保存部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资料;财务管理制度流程缺失,关联借款程序不规范;投资决策流程缺失,未留存相关记录。丁虎、李翔作为私募基金从业人员,负责你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及合规风控工作,未恪守相关行为规范。
宁夏证监局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对宁夏恒御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丁虎、李翔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要求他们积极整改,提高规范运作意识,持续加强业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