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文件要求,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创新租房提取业务,推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房租”业务模式,进一步加大对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租赁住房支持力度,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质效,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安居需要,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房租业务试点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持续加大对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租赁住房支持力度,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与试点住房出租机构合作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房租”(以下简称“直付房租”)业务模式。公积金中心根据缴存人的授权和申请,将缴存人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从其公积金账户直接划转至试点住房出租机构指定账户,用于支付房租,实现“一次申请,按月支付,自动到账,一站办结”。具体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