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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支持监管评级良好的金融租赁公司优先试点创新类业务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印发《金融租赁公司监管评级办法》(以下简称《评级办法》),有关司局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评级办法》修订的背景是什么?

  原《评级办法》自2020年发布以来,对全面评价金融租赁公司的经营情况及风险状况,指导各级监管部门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实施分类监管,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随着金融租赁公司转型步伐加快,各公司在发展战略、业务模式、经营能力等方面的差异性进一步凸显,原《评级办法》已不能满足行业高质量发展以及监管部门分类监管的需要。同时,新修订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4年第4号)已于2024年9月印发,为适应新办法监管规定和要求,金融监管总局对原《评级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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