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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牌照即将告别中国市场?

    不久的将来,“手机牌照”或许将成为一个历史名词。 

    2004年7月1日,国务院《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以下简称“412号文件”)正式实施。该文件中有这样的规定:“通信、电子投资项目立项审批(移动通信产品除外)是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括号内明确注释的“移动通信产品除外”八个字,给了业界更多想象空间。 

     “5号文件”即将作废吗?  

    信息产业部经济改革与经济运行司副司长王秉科表示,手机产品属于“非行政许可的许可项目”,“412号文件”不会直接导致“5号文件”的失效。 

    但在接受记者的采访时,王的口气又有了松动。“鉴于‘5号文件’中有一些内容并不符合目前的市场状况,信产部已经着手,今年年底之前将对准入政策做出适当的调整。”这其实已经动摇了长达5年之久的牌照准入管制。 

    “412号文件”的出台,是否预示着中国手机市场将不再需要牌照了呢? 

     牌照 已由保护变为禁锢  

    在这场“放与不放”的牌照之争中,大多数的企业以及行业人士都选择了前者。 

    1998年12月31日,为保护民族产业免受外界市场的冲击,信息产业部和原国家计委颁布了“5号文件”,其中规定:严格控制移动通信产品生产项目的立项、审批,对移动通信产品生产企业严格监管,并将移动电话的生产纳入国家指导性计划。 

    “5号文件”是根据当时国内手机产业发展状况制订出台的。这一政策的出发点是通过政府计划调控来保护和扶持国内的移动通信产业,所以在计划审批上的倾向性非常明显。 

    经过短短5年的发展,手机移动市场的客观条件已经发生了急剧的变化。国产厂商已经迅速崛起。到2003年上半年,国产手机已首次超过外资品牌,占到55.28%的市场份额。2004年上半年国产手机的市场份额更是达到60%以上。 

    “TCL凭借5年来在研、产、销各环节所凝聚的系统综合竞争优势,一时半会还不会受太大影响。”TCL移动通信相关负责人接受本刊访问时自信满满。 

    与此持相同观点的还有康佳与科健。 

    康佳方面表示,“经过几年发展,康佳手机已经走出一条自主之路,康佳不惧怕竞争。” 

    如果说当初“5号文件”的制定,是为了打破国际厂商在国内手机市场上的垄断,扶植国内的移动通信产业,那么,当国产手机厂商占据半壁江山之后,面对这份自豪的信心,继续对手机市场生产实施严格的限制,已经失去了客观依据。 

    另外,手机牌照究竟在多大程度上能够限制外资的进入,这也是一个有待探讨的问题。中国的CDMA手机牌照除了摩托罗拉一家外资企业,其余的18张牌照全部被国内手机制造商瓜分,但即使这样,在中国CDMA手机领域内,笑傲市场的依然是LG、摩托罗拉、三星为代表的国际巨头。以牌照管制来保护民族产业发展已变得不太现实。 

    事实上,手机牌照已经成为移动通信市场竞争的绊脚石。 

    由于政府限制牌照发放,使得牌照成了一种稀缺资源。借牌、贴牌的行为大行其道,致使手机市场极为混乱。 

    “我们有资金、有技术、有销售渠道和能力,却还要买他们的生产资格,贴他们的牌子,每销售一台手机还要付数额可观的OEM费。这让我们太痛苦。”奥克斯通讯公司总经理陈凯峰痛陈无牌之苦。 

    对众多苦候在门外多时而急要一张牌照的数家厂商来说,牌照松动无异于大赦天下。陈凯峰表示:“长达多年的手机牌照问题终于有了解决的方向。” 

    信息产业部政策法规司政策研究所人士分析,从目前国内手机市场的实际情况来看,相关资源完全可以通过“市场竞争机制”或者“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手段”进行协调,不一定非得咬住牌照这一控制手段不放。 

    “412号文件”中也有相关的补充说明,如设置了“可以不设行政许可”的范围:(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2)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3)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4)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该人士指出,“412号文件”为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发改委提供了一个行政框架和指导方向。牌照的放开有了法律依据。 

     放开 岂能轻言  

    取消牌照可说是势成骑虎,然而,作为行政主管部门的信息产业部,在牌照去留问题面前,为何还是选择慎言? 

    早在今年6月18日,信息产业部娄勤俭副部长在“2004年中国国际家电博览会”就表示,手机已经是消费电子产品。“信息产业部正在考虑改变手机生产准入政策,将鼓励消费电子企业进入手机生产领域。” 

    据知情人士透露,在加入世贸组织的大背景下,信产部早就意识到了手机牌照发放制度与WTO规则相抵触,也曾试图改革牌照制度。 

    先前,信产部曾采取进口配额的手段,以期达到牌照进出有序。即以手机厂商前一年的自主手机生产量为基础,按照一定比例,确定第二年该公司允许进口的产品数量,这样的话,倘若厂商自主手机生产量为零,那么该品牌第二年就无法进口手机配件,就相当于出局。然而事后证明,效果并不明显。 

    有专家认为,阻碍信息部牌照放开,主要源于信息产业部存有以下两方面的顾虑: 

    其一,牌照放开后,通信终端可能重演彩电历史。此前,希望进入手机市场的企业实在太多,一旦牌照取消,厂商大量涌入,将会导致过度竞争,行业利润率大幅度下降等连锁反应。在通信行业占国民生产总值比例逐年上涨的情况下,信息产业部不得不慎重考虑。 

    其二,牌照放开后,民族手机品牌极可能遭灾。虽然国产手机在国内市场占据55%以上市场份额,但技术力量薄弱,一旦失去牌照这张保护伞,国产手机拿什么生存。 

    牌照放开后,国产手机何去何从,成了信产部的最大担忧。 

    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通信信息研究所移动通信研究室主任庾志成表示,如果在这个时候完全放开,肯定会有更多的外资进入我国手机市场,这对刚刚有了一些起色的民族手机产业将造成更大的冲击。我们的企业能不能够抵挡得住这样的冲击,是需要大家慎重考虑的一个问题。“我个人观点,手机牌照制度作为限制更多的外资企业进入国内市场、保证国内手机企业的基本利润的手段之一,在未来几年之内还是有它存在的价值的。” 

    此外,如果断然取消手机牌照,市场上极可能出现大量生产线盲目上马、重复投资等问题,监管部门不得不倾向于保留许可证制度。2004年7月23日,信产部明确表示,手机生产牌照的审批制度不会取消,年底前将对准入政策做出适当的调整。 

     牌照放开应慎之又慎  

    “手机牌照的准入松动,是大势所趋,惟一有疑问的只是一个时间表。”几乎所有的国产手机厂商都表达了同一种声音。而这个“时间问题”就是需要慎重的缓冲。 

    一些市场后进入者此刻也表现出慎重与冷静。多年来为牌照所困的广州金鹏通信总经理李岗说:“广州金鹏虽然一直都在要一纸牌照,然而,一旦牌照放开,是否全线进入,我们需要慎重考虑。” 

    关于市场准入管制,经济学中大致有两种不同的理论。 

    第一种“帮手”(helping hand)理论,即行政部门通过行业准入许可审查,把不合格的企业排除在无管制的市场外。政府通过市场准入给社会提供帮助,是一只“帮手”。 

    第二种是“抓手”(grabbing hand)理论,就是带有强制色彩的行政垄断,利用特权实现某种利益。 

    我国对于手机生产许可管理是出于“帮手”的考虑,但可能事与愿违,产生了“抓手”的效果。长达五年多的手机市场准入管制政策在促进民族手机产业的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比较严重负面效果: 

    第一,市场准入限制了资源的有效配置,民营资本不能进入这一市场;第二,牌照成为一些企业寻租的“资源”,并导致大量“贴牌”现象;第三,在位企业借助于这种行政性市场准入限制获利,这不利于其竞争能力、研发能力的培养,最终是不利于民族产业的发展。 

    但面对利益越摊越薄的手机市场,对手机要求越来越高的群体用户,只有那些能够跟得上用户需求并不断针对用户的需求开发出相应产品的厂商才能立于不败之地,而现今国产厂商并没有这方面的技术优势与能力。 

    因此,牌照放开虽然已成必然趋势,但何时放开,怎样放开都需要细细思量。信产部电信研究院通信政策研究主任黄浩进而提出: 

    在牌照放开的同时,尚需解决以下问题:第一,关于国有企业保值增值的问题。虽然国有企业保值增值问题与市场准入没有必然关系,一个公平和开放的市场是没有资本限制的。但是考虑到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首先必须解决出资人对于国有企业监督管理的问题。否则,市场开放,国有企业“出资人缺位”势必导致重复建设、资源浪费、无效进入和非理性竞争等问题。第二,关于手机标准技术的问题。由于手机已经属于一种大众性消费类电子产品,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其技术、标准、质量问题变得非常突出,在手机生产放开的同时,需要通过入网许可的方式来严把质量关。 
    黄浩认为,为了杜绝许可管制的寻租和低效,可尝试以下规定:首先入网标准公开,其次决策过程透明,再次限定决策时间,最后建立申诉和行政复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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