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海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高纯石墨及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二期工程(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公开、透明,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加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开力度,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审议,鹤岗市生态环境局拟对黑龙江海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高纯石墨及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二期工程(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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