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万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格要求“新增(1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1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新增 5、前期资料,请各投标人自行至网盘下载,下载链接https://pan.quark.cn/s/1121ef62623d 提取码:LFD4,未获取文件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评标结果异议的受理机构和联系方式:(1)受理机构:南京市浦口区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展有限公司联系人:金工联系电话:025-58881842地址:南京市浦口区2、该项目实行网上受理异议和投诉,如有异议或投诉,投标人使用本单位专用CA锁通过"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提交异议或投诉。7、关于投标保证金减免措施如下:(1)施工项目(含工程总承包),投标保证金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下的免收,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减半收取。(2)服务类项目(含全过程咨询)货物类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下的免收,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减半收取。(3)诚信状况良好是指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在国家、省信用平台网站没有失信行为被公示。(4)实行减、免投标保证金的项目,其他要求按《关于实行差异化缴纳投标保证金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执行。 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内容有调整,以澄清修改后“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为准。 |
| 递交时间 |
2025-2030年中国龙井市场专题研究及市场前景预测评估
2025-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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