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随着我国对调味品、发酵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要求的不断严格,调味品、发酵制品工业污染处理技术迅速发展,已逐步呈现出多样化及深度化的趋势。日前,生态环境部就《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该标准可作为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修订、排污许可管理和污染防治技术选择的参考,标准不适用于淀粉及淀粉制品(不含发酵工艺)生产和调味品料酒制造中的原料酒生产。
该技术指南由北京工商大学作为项目承担单位,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清华大学作为协作单位共同参与编制。调味品、发酵制品工业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以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及臭气浓度为主,对环境产生的影响相对较小。然而随着人民对大气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涉及调味品、发酵制品行业企业的恶臭排放投诉也越来越多,治理迫在眉睫。
标准编制说明中提出,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调味品、发酵制品工业生产过程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主要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废水处理厂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味精和氨基酸喷浆造粒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对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恶臭污染物等指标进行管控,《味精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431—2004)中对厂界的硫化氢和臭气浓度进行了限定。这4个标准发布时间较早且属于综合型排放标准,除针对性不强外,相关的污染物指标限值也略为宽松,关于调味品、发酵制品工业废气中的特征污染因子无法全面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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