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评选表彰重庆市文明城区(县城)、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和道德模范的通知》(渝文明办〔2018〕31号),市文化委认真开展了评选推荐工作。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现将重庆市文明单位推荐对象重庆市群众艺术馆、重庆杂技艺术团有限责任公司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18年8月23日至8月29日,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市文化委反映。个人反映问题的,要求署真实姓名、留本人联系方式。